關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防風防汛工作的通知
各分公司、項目經理部、機關各部室,各相關單位: 目前即將進入夏季高溫以及臺風、暴雨等災害性天氣,給夏季施工、建筑安全生產帶來諸多不利的因素。為進一步加強夏季建筑安全生產,保障施工現場一線作業人員人身安全和健康,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,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: 一、加強夏季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作用,堅持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的原則。各分公司、項目部要結合自身施工作業的特點,制定夏季安全生產、防風、防汛、防暑降溫工作的措施,明確職責、落實到人。為此,集團公司要求各分公司、項目部對其工地、施工場所進行安全生產的大檢查,發現隱患立即整改,確保今夏施工生產的安全。 二、切實做好防暑降溫知識的宣傳,加強露天高溫環境下施工的安全監督?,F場應配備人丹、十滴水、藿香正氣丸等常用防暑藥品。 三、高溫期間調整作息時間,抓兩頭、避中間。氣溫超過35度時,可適當縮短工作時間,中午11點至下午4點不得在陽光直射下工作,溫度達到38度以上時,原則上要停工,確需加班的,應采取切實有效地防暑降溫措施,并配合管理人員跟班作業。項目負責人應設法改善一線和高溫崗位的工作環境,配備電風扇,有條件的項目部應設置空調休息室。 四、夜間施工須經環保部門批準,嚴格控制噪音,不得影響居民夜間的正常休息。 五、對一線作業人員,應做好送清涼工作,保證工地的茶水供應。 六、注意食堂衛生。飯菜、碗筷要做好防蟲、防蠅和消毒工作,食品的采購、洗滌、烹制要執行有關食品衛生制度,防止食物中毒。 七、工地廁所必須注意打掃和防疫,防止糞便外溢和蚊蠅孳生。 八、加強電氣設備的管理,對各類電氣設備要逐臺進行檢查。用電線路嚴禁私拉亂接,做好避雷裝置的安檢工作,防止觸電和雷擊事故的發生。 九、雨季,施工現場應對臨時設施、圍墻、基坑等進行檢查,制定措施、防止坍塌。 十、配電房、材料倉庫要采取防漏雨、防淹水措施。 十一、風力在四級以上時塔吊不得進行升降作業,大雨及六級以上大風時,嚴禁登高作業和吊裝作業,將回轉機構的制動器完全松開,起重臂應能隨風轉動。 十二、加強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貯存、運輸和使用的管理。露天擺放必須有遮陽措施嚴禁暴曬,以防自燃、火災、爆炸等事故的發生。 特此通知,希各分公司、項目部認真遵照執行。 江蘇省金陵建工集團安全管理部 二○○九年六月一十一日